退款政策
最後更新:2026 年 9 月 24 日
第一條 一句話版本
因為你付的是「付款後立刻就能看」的數位內容,所以沒有七天無條件退款; 但只要是我們這邊出問題——錢收了東西沒開、重複扣款、停止訂閱後還被扣——一律全額退。
下面把細節寫清楚:哪些情況退、哪些不退、怎麼申請、多久處理完。 這份政策是服務條款的一部分,兩者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 適用範圍
- (一)這份政策適用於你在 慢食愛情 購買的所有付費內容: 一次性方案、訂閱方案、升級差額與情境包。
- (二)免費的部分不涉及付款,不在這份政策的範圍內。免費的部分不會過期、不會被關掉。
- (三)本政策使用的名詞,意思與服務條款的定義條相同。
- (四)經營者為個人開發者懶惰熊,客服信箱 iamlazybear2023@gmail.com。
第三條 為什麼沒有七天鑑賞期
- (一)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通訊交易的消費者原則上可以在接受服務後七日內, 不必說明理由就解除契約;但同條但書規定,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 (二)慢食愛情賣的是非以有形媒介提供的數位內容:報告、延伸題庫、情境包, 都在付款完成的當下立即提供,一經提供即為完成。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 2 條第 5 款,這類數位內容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者, 排除七日解除權的適用。
- (三)我們在此告知你:你購買的付費內容會在付款完成的當下立即提供, 因此該筆交易不適用七天無條件解除權。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8 條第 1 項第 4 款,這項排除必須事先告訴你,所以我們寫在這裡、 也寫在服務條款裡,並且在每一個付款按鈕上方再講一次。
- (四)每一個付款按鈕上方都有一個預設沒有勾選的勾選框,勾了才能結帳:
我已閱讀並同意服務條款與退款政策,並同意本項數位內容於付款完成後立即提供;我知道因此將不適用七天猶豫期。
- (五)我們會記下你勾選的時間與當時的條款版本編號。這份紀錄可以作為證明之一, 但不是認定事實的唯一依據,你一樣可以用其他證據證明相關事實。
- (六)沒有經過這道同意就完成的付款,七日解除權對那一筆仍然適用, 來信告訴我們就好。
- (七)排除的只是「不需要理由的七日解除權」,不是你所有的權利。 下面第四條列的情況照樣退,你依法享有的其他解除權或終止權也不受影響。
第四條 這些情況我們會退款
- (一)付款成功但權限沒開通——扣款完成,關係頁面卻沒有解鎖。 我們會先嘗試手動幫你開通;確實無法開通的,全額退款。
- (二)重複扣款——同一項商品被收了兩次以上 (例如兩個人各買了一次同樣的方案,但這個服務本來就是一對一起解鎖)。 多收的部分全額退還。
- (三)買到你們已經有的東西——系統應該要擋下來卻沒擋住, 導致你買了已經解鎖過的方案或情境包。全額退還。
- (四)Couple+ 停止後仍被扣款—— 你已經按了停止訂閱或已經來信取消,我們卻沒有停掉後續扣款。那一期全額退還。
- (五)收費金額與標示不符——實際扣款金額高於購買頁面標示的價格, 差額退還;你也可以要求整筆取消並全額退還。
- (六)服務終止——我們停止營運, 而你的訂閱方案還有尚未使用的期間,按比例退還。
- (七)因我們的原因終止你的使用——依服務條款, 我們因法令要求或系統因素終止你的使用時,訂閱尚未使用完的期間按比例退還。
- (八)未成年人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的交易—— 經法定代理人來信確認後,該筆交易全額退款,不扣任何費用。
- (九)你依法解除契約——第三條第(六)款那種情況, 或其他依法得解除的情形。
- (十)以上沒列到、但確實是我們這邊出錯造成的,一樣退。 這份清單是舉例,不是用來限制你的權利。
第五條 這些情況沒辦法退款
- (一)已經看過報告或題目內容之後才改變心意。
- (二)覺得報告的結論不如預期、不認同分析結果(內容來自你們自己填的答案)。
- (三)用這份報告做了某個關係決定,之後後悔。
- (四)Couple+ 忘記停止,但那一期已經開通並且可以使用; 我們會幫你停掉之後的扣款,當期不退。
- (五)對方不願意一起填,或你們中途不想繼續 (免費的部分不會過期,隨時可以回來)。
- (六)你自己刪除了內容或關係,因而無法再使用已購買的內容。
簡單講:東西沒給到、給錯、收錯錢,我們退;東西給了、你看了,就不退。
這一條不會、也不能限制你依法享有的解除權或終止權。 你認為自己的情況依法應該退款,即使不在上面的清單裡,也請來信告訴我們。
第六條 訂閱方案的停止與退款
- (一)怎麼停:到關係頁面的「設定」,按下停止訂閱,即時生效。 不需要來信,也沒有「要提前幾天」的限制。按不動或遇到錯誤時, 來信 iamlazybear2023@gmail.com,我們會代為處理。
- (二)停止之後不會再有下一期扣款。已經收取的當期費用不退還, 但那一期到期前仍然可以完整使用;到期後方案退回 Journey+, 填過的內容不會消失。
- (三)已經停止卻仍被扣款的,那一期全額退還。 這是我們自己額外給的承諾,比法律的最低要求更寬。
- (四)我們調整月費時,會在生效日前至少三十天公告並個別通知訂閱中且留有 email 的使用者。 你在生效日前停止訂閱的,不會被以新價格扣款。
第七條 怎麼申請
第八條 處理時間
- (一)我們會在收到信後的三個工作天內回覆你。
- (二)你依法解除契約時: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之 2, 我們在收到你解除契約通知的次日起十五日內返還你已支付的對價。 這是法定期限,我們不會拖過它。
- (三)依本政策申請退款時:確認要退款後, 我們會在七個工作天內向金流服務商提出。
- (四)實際入帳時間由你的發卡銀行或付款方式決定,通常再七到十四個工作天; 信用卡多半是退回原本那張卡,會顯示在後續的帳單上。這一段不在我們能控制的範圍內。
- (五)退款一律退回原付款方式,沒辦法改退到其他帳戶。 退款不向你收取任何手續費。
第九條 如果我們沒處理好
- (一)先來信 iamlazybear2023@gmail.com,主旨寫「申訴」。我們會在三個工作天內回覆, 並告訴你我們打算怎麼處理、預計多久。
- (二)你對處理結果不滿意時,可以依消費者保護法向消費者保護團體、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撥打 1950 消費者服務專線。
- (三)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可以向直轄市或縣(市)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 (四)我們會配合後續的申訴與調解程序,不會以本政策或服務條款迴避。
第十條 這份政策的效力與變更
- (一)本政策是服務條款的一部分,兩者有同等效力。 條款與價格的完整內容請看服務條款;有任何看不懂的地方,先寫信問我們再付款。
- (二)本政策的變更,依服務條款關於條款變更的規定辦理: 對你不利的修改會在生效日前至少三十天公告並個別通知,而且不溯及已經成立的交易。
- (三)依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本政策不會記載任何要你放棄或限制 依法享有之契約解除權或終止權的內容。萬一出現這種條款,該條款無效。
法源出處
本頁援引到的每一條法規,連結指向全國法規資料庫或主管機關公告的原文,你可以自己核對。
- 消費者保護法第 18 條通訊交易應以清楚易懂之文句告知經營者資訊、商品內容對價、解除權行使期限與方式、排除解除權之事由、申訴受理方式
- 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通訊交易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無條件解除契約;有合理例外情事者除外
- 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之 2解除契約後,企業經營者應於收到解除服務契約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返還消費者已支付之對價
- 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 2 條第 5 款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者,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排除七日解除權
- 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經濟部公告、105 年 10 月 1 日生效;應記載十四項、不得記載八項